香港新聞自由未受充分保障:無國界記者十點論證破除中國不實聲明

無國界記者(RSF)代表遭香港驅逐出境後,中國政府發言人在記者會上宣稱香港的新聞自由受到「充分保障」。無國界記者提出十項事實說明真相,呈現香港新聞自由衰落的嚴峻現況。

2024年4月11日,在記者會上被問及無國界記者代表白奧蘭日前於香港機場遭拘留和驅逐出境一事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保證道,自香港回歸中國四分之一世紀以來,其新聞自由一直受到「充分保障」。

拘留記者、關閉媒體、騷擾新聞自由捍衛人士⋯⋯無國界記者用十項事實證明,香港的新聞自由已一落千丈。

「宣稱香港享有新聞自由是經不起檢驗的公然謊言。近年來,中國政府和香港當局帶頭打壓獨立新聞,其打壓行動更導致八家媒體關閉、大量記者因危害國家罪名遭到起訴。我們敦促民主國家施壓,使香港的新聞自由徹底恢復。」

艾瑋昂(Cédric Alviani)
無國界記者亞太區辦事處代表

證明香港新聞自由衰退的十項事實

1 - 迄今為止,香港已拘禁十名記者和新聞自由捍衛人士,其中包括出版人、2020年無國界記者新聞自由獎得主黎智英,他可能因捏造的國安罪名在牢中度過餘生

2 - 獨立媒體《蘋果日報》和《立場新聞》於2021年被迫關閉,當時的恐懼氛圍另導致至少五家媒體結束營運。最近,廣播機構自由亞洲電台也宣布將因安全考量關閉其辦事處。

3 - 嚴厲的國家安全和煽動叛亂法規對記者構成持續威脅。2020年以來,在北京實施的《 國家安全法》(NSL)和其他法律下,至少有28名記者因危害國家罪名被起訴。港府於上個月通過「23條」法案,將《國家安全法》的規定移植到香港法律中,並引入間諜罪等新的罪名

4 - 據法新社報導,香港當局在2024年就已發出至少七份信函,指責英國廣播公司、自由亞洲電台、《衛報》、《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和彭博社等外國媒體在報導新通過的「23條」國安法案時發表「誤導性」文章。

5 - 公共廣播機構香港電台(RTHK)交由政府所任命人員管理。公共廣播機構香港電台過去以其獨立風格和無畏調查而聞名,但自2022年起受政府任命的管理者所控管,新任主管此後對其製播內容和檔案公然實行審查

6 -  新聞自由組織和記者協會長年遭受騷擾。香港記者協會(HKJA)主席陳朗昇於2023年因涉嫌妨礙警務人員而被判入獄五天,收入微薄的香港記協近日更被勒令補繳高達40萬港元(約5萬歐元)稅款。

7 - 大量駐港記者遭到跟蹤和監視,其中數百人被迫流亡海外此外,至少900名記者因受雇的獨立媒體關閉而失業。

8 - 在法庭上,新聞和專欄文章被用作起訴新聞自由捍衛人士和記者的證據。例如,在審理中的《立場新聞》案,17篇文章被用作起訴兩名主編的證據,兩人因煽動叛亂罪而面臨長達兩年徒刑。

9 - 去年至少有三名獨立記者分別被禁止入境。日本記者幾石倫子(Michiko Kiseki)、小川善照(Yoshiaki Ogawa)和美國記者康諾斯(Matthew Connors)三人皆曾報導2019年的香港民主示威活動,他們一抵達香港就被訊問過去的報導並短暫拘留,最後在當局未提供進一步解釋的情況下被拒絕入境。

10 - 短短20年內,香港的排名從第18名大幅下滑,在無國界記者2023年世界新聞自由指數所衡量的180個國家地區中名列第140。中國在指數所評估的180個國家地區中排名第17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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